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会计正文

注意!5月8日起,宁波鄞州区部分防控措施有调整

2022-05-18 17:37:06 宁波市人民政府

根据当前疫情形势,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,经鄞州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决定从5月8日起对全区部分防控措施做出如下调整:

一、严格进场核查。推动公共场所居民核酸检测查验。所有进入农贸市场(菜场)、商场、超市、地铁站、汽车站、宾馆酒店以及室内密闭场所的人员,必须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。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,不得乘坐地铁、出租车、网约车等交通工具。暂时采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逐步推广“防疫管家”智能终端扫描身份证、反向扫码等方式方便老年等无智能手机人员进出生活必须场所。

二、落实健康管理措施。涉疫相关人员特别是涉奉化“5.1”疫情重点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。要按照属地镇(街道)、园区、村(社区)要求做好集中隔离观察、居家健康监测、日常健康监测、核酸检测等措施。

三、严控聚集性活动。按照“非紧要不举办、能线上不线下”的原则,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,对50人以上会议活动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,并提前三天向属地镇(街道)、园区做好报备工作。控制部分公共场所接待规模,保持合理间距,餐厅饭馆、茶室、歌舞娱乐场所、游艺厅、影剧院、体育馆、图书馆、文化馆、美术馆、博物馆、市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%,进入上述场所人员,需落实佩戴口罩、测温、扫“场所码”和行程卡核验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。

四、有序开放公共密闭场所。除封控区、管控区和防范区所在镇(街道)外,其他区域的酒吧、KTV、健身房、游泳池(馆)、养生馆、推拿馆等室内密闭公共场所,在防疫验收通过后有序开放;影剧院、文化馆、图书馆、商场超市、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同样严格落实规范佩戴口罩、测温、扫“场所码”和行程卡核验等防控要求,并落实通风、消毒等防控措施。继续执行“喜事缓办、丧事简办、宴会不办”的防疫要求,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单位或个人,须提前三天向属地镇(街道)、园区报备,并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。进入上述场所人员,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
室内密闭经营性场所防疫验收标准:

1.场所经营者和工作人员完成新冠疫苗第三针加强接种。

2.场所工作人员按照规定落实定期核酸检测。

3.场所日常管理应符合国家2021年8月下发的《重点场所、重点人员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》规定。

4.安装并使用场所监控视频(流调溯源)系统。

五、压实“四方责任”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行业从业人员落实“应检尽检”。镇(街道)、园区、村(社区)党组织要组织动员网格员、楼道长、居民骨干等多方力量参与,确保核酸采样点高效有序运转。各级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和市场主体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管理,自觉遵守常态化核酸检测规定,确保人员扫场所码进入。公共场所、高速卡口等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,做好扫码和核酸检测情况等查验工作,确保不漏一人。

如遇上级疫情防控政策调整,与本级疫情防控政策不符的,遵照上级疫情防控政策执行。

“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,可以联系本站!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!

语言

知识